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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文娟通讯员郭伟

大海广阔,鱼儿跳跃,天空高悬,鸟儿飞翔。释放潜能,企业就有无限的生命力。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若干办法》),旨在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的“分配权”改革,更加努力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夯实我省疫情后振兴和优质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允许未经许可的临时操作

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六条》在当前政策上有所突破,领先或领先全国。

向大众创业和就业敞开大门,允许无证临时经营“非禁入”生产经营活动在指定区域和时间进行,允许食品经营者“先经营后申领许可证(证)”。同时,为各地提供了空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设立便利消费服务点,更加积极地放宽市场准入。

“许可证分离”试点改革覆盖全省,自贸区试点改革将延伸至全省,以促进许可证发放后减少许可证数量,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许可证开展业务。

允许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的市场主体只需在网站上注册为其住所(营业场所),释放其住所资源,解决“住所(场所)难、住所(场所)贵”的问题。

对于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涉及安全领域的市场主体准入实行“讲承诺、当场发证、先验许可证”、“分类落实政策”,探索将低风险主体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转移到生产经营者责任落实和事后监管上来。

进一步扩大“一照通”改革行业和审批项目范围,将更多行政许可信息与营业执照挂钩,逐步实现“一照通”;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后,未经批准试图开办“智能办公”,企业设立登记也开始了“智能办公”试点(目前在襄阳、宜昌等地),并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无需人工“二次审批”。

全省简单取消公告时间压缩为20天;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允许符合行政处罚公示条件且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和失信行为名单(“黑名单”)一年的企业提前迁出。

首次对轻微违法行为免除处罚

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办法》是在现有改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或延伸到新的领域。

推动个体工商户不经人工审批设立“智能办公室”,推进原在黄冈等全省各地试点的改革项目。个体工商户将进入“二次审批”时代,整个过程无需人工审批和自助服务。

“一窗通、联办、限时办结、平等准入、快递”的全面实施,为离线办理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提供了最大的便利,实现了现场办理或“无接触”免费快递取证,消除了“一次性办理”的烦恼。

推进“一网办”企业启动相关环节审批,全程网上“互不见面”。企业取消人类社会、税务、商业、海关等各部门的相关取消事项。,进入“一网一案”联合运行的政府服务网络“企业注销区”,使申请人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准经营和取消业务联合包的服务。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推进市场主体日常监管方式改革,全面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进一门、多查一物”、实行“三不查”(无法律依据、名单外不查、计划外不查)的全覆盖和常态化,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信得过的市场主体“不打扰”。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首次发布并实施轻微违规容错清单,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市场主体,免受轻微违规处罚,恢复活力。

《若干办法》还对现行监管或服务措施进行了优化和升级,如加强“湖北名牌”品牌建设,全面实施公平竞争评审,加强对市场主体收费特别是优惠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有助于市场主体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竞争中性政策和企业优惠政策的实施,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负担,增强市场活力和发展潜力。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跳跃式创造“大海”——解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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