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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吴文娟、通讯员董发文)引导直销企业30天内无理由异地跨区域退货,24小时内解决小额消费纠纷,3年内在全省建立3万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站...6月29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刺激消费潜力,我省出台了10项措施。

据了解,我省将继续开展“10000”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建立缺陷消费品召回网络体系,完善家用汽车“三包”调解机制,建设20多个小食品作坊,集中加工白酒、茶叶、蜂蜜、豆制品、大米、面制品等。以各种公园和特色城镇为依托。同时,培育和发展“湖北名牌”,定期发布“湖北名牌建设”白皮书,以特色品牌促进优质消费。

指导跨地区直销企业30天。没有理由返回湖北,以推出10项措施,以优化消费环

为安抚消费者,我省认真执行7天不合理退货规定,引导直销企业跨地区、异地、不同门店实施30天不合理退货,实施消费者首问负责制和补偿预付费制,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消费者纠纷首付制度,并公示支付条件、程序和范围。

我局将开通12315热线及网络、公众电话等申诉渠道,引导小规模消费纠纷24小时内解决,一般消费纠纷7天内解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建设,三年内在全省建设3万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站,推广应用“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政企合作平台”,及时解决消费者纠纷。

我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不断提振消费者信心,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消费和经济的影响,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优质服务。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指导跨地区直销企业30天。没有理由返回湖北,以推出10项措施,以优化消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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