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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刘玉、通讯员李伟)生态环境监管怎么能不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营?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回答:“尽量使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手段,如无人机、无人船、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对随机选择的企业进行非现场检查。”

据了解,我省下发“十个务必、十个失误”弘扬“店主”精神后,省生态环境厅不断优化执法方式,严格执行肯定列表分类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1594家企业被列入2020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肯定名单。这些肯定列表中的企业也包含在生态环境“双随机性和一开放性”系统中。对于此类企业,全省生态环保部门充分发挥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的优势,通过遥感、无人机检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很少或根本没有企业监督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而未造成环境损害的,可以不依法处罚,并督促其尽快纠正。

环保部门使用智能系统监控污染源

在加强非现场监管和执法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将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纳入自动监测管理,督促排污单位提高数据质量,确保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5%。依靠自动监控加强非现场监管,打击欺诈,提高执法效率。同时,鼓励使用无人机、无人船、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先进设备和科技手段,加强对水、气、土的监管和执法。

环保部门使用智能系统监控污染源

据统计,今年5月,我省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上市企业进行了2203次非现场检查。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环保部门使用智能系统监控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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