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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曾亚青通讯员孔燕)7月1日,省司法厅发布通知称,根据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人民监督员选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省司法厅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2020年至2025年的人民监督员将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选拔。

人民监督员由人民通过特定程序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受人民监督员办案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可以依法监督人民检察院的下列工作:公开审查案件和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逻检查;研究检察建议、监督实施等相关工作;法律文件送达声明;案例质量评估;司法标准化检查;检察工作通知;其他相关司法案件处理工作。

你可以参加湖北省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公开选举!

根据省司法厅的公告,凡在湖北省居住时间长、年满23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公正正派、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发布公告、组织登记、资格考试、组织检查、公布候选人、公布名单和作出选拔决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据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监督员的选拔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兴趣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司法厅(sft.hubei.gov/)门户网站和省司法厅公开号码进入注册渠道,提交注册材料。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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