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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吴文娟、通讯员王赤兵)6月15日,第110次新闻发布会在湖北省COVID-19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吕晓华介绍了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简称《数字经济十三条》)。

我省将创建五个示范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示范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区、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公共卫生应急系统信息化建设示范区。

为推进“数字经济十三条”的实施和落实,我省将实施五项制度-

实现了联合会议系统。省级领导为召集人,12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参加。该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办公室,该办公室定期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并形成共同努力;推行首席信息官制度,强化企业信息化领导责任;实施专家委员会制度,建立省级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为宏观决策和项目规划提供智库支持;实行配套奖励制度,并由省、市、县财政安排奖励资金,用于补充数字经济相关项目和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实施评价监督体系,建立准确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趋势的指标体系,实施高质量的发展导向考核机制。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将建设五个数字经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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