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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吴文娟、通讯员王赤兵)数字经济奖将聚焦新基础设施、新技术、新消费、新应用,开启湖北数字经济的伟大时代。6月15日,第110次新闻发布会在湖北省肺炎防治指挥部召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吕晓华介绍了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办法》(简称《数字经济十三条》)。

“数字经济13篇”安排了相应的奖励资金,按照“扬长补短、引领方向、促进融合”的思路,重点支持四个“新”

支持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基础设施),突出其优势。主要采用资金奖励、政府专项债务安排、供电补贴、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库管理等方式。例如,在基站建设方面,省、市、县财政每年以1: 2: 2的比例安排2亿元,并连续三年补贴新的5G宏基站;在工业互联网建设方面,每个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奖励50万元,每个省级平台奖励50万元。

湖北工业互联网每项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奖励50万元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技术)的发展,重点填补不足。特别是,它支持克服核心技术卡的瓶颈问题,填补工业软件开发的不足,培养数字经济中的龙头企业。例如,在工业软件方面,全国工业互联网应用的每一个优秀解决方案将获得30万元奖励,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的每一个典型应用案例将获得10万元奖励。在人工智能方面,每个国家奖将奖励100万元,每个省级奖将奖励50万元。在大数据应用方面,每个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将获得50万元奖励。

湖北工业互联网每项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奖励50万元

支持新信息消费(新消费)旨在引领潮流。引领信息消费智能化、高端化、集成化发展方向,经批准建设国家级新信息消费体验馆的企事业单位将获得100万元运营补贴,国家级新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每项奖励50万元,国家级新信息消费竞赛获奖者最高奖励50万元。

支持集成、创新和开发(新应用),旨在促进集成。加速新旧动能的转换。例如,50万元将授予国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工厂,这是制造业双重创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与创新领域的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国家产业化和标准化一体化的企业奖励30万元,进入省级云基准的企业奖励20万元。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工业互联网每项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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