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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

3月12日,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查权的决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给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 国务院授权的永久基本农地以外的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批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试行将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的事项委托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财讯】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具体如下。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计权的决定

国发〔〕四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实务会议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更大

国务院授权的永久基本农地以外的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批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从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永久基本农地以外的农用地分批转为建设用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明确的城乡、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地以外的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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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行将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的事项委托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从决定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从永久基本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的事项,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地、永久基本农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七十公顷 第一个试验省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验期为一年,具体实施方案由试验省人民政府制定,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备案。 国务院建立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的综合判断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对连续排名后或未通过考试的试点省,国务院收回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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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审查,特别是严格审查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利用土地,征地农民的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进一步授权或者委托收到的用地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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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要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确定审批要求和标准,切实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法,加强对用地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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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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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讯】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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