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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地铁三号线的问题仍在发酵,现在基本事实很清楚:陕西奥凯电缆公司生产的所有电缆样品经检测均不合格。

那么,卖方周围的责任方是什么,他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法制日报》的记者采访了许多专家。他们认为,制造商和销售商奥凯公司和责任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被怀疑构成刑事犯罪。同时,招标过程和认证机构应严格调查非法参与者。

内部人士报告了具有多种证书的产品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获悉,涉案的陕西奥凯电缆公司已经停工,工人已经离开,大门已经锁上。

看着该公司的官方网站,其主页上的显著位置滚动着这样一句话:“好的,有线电视传送光。诚信取胜,价格取胜,技术取胜,质量取胜,速度取胜。”作为注册商标,“五赢”荣获陕西省著名商标。

同时,在其官方网站上展示了许多证书:五次获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表明公司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2008标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这些证书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

在目前众多的生产企业中,有这样一个光环的公司被视为“菜鸟”。

在公司简介中,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主要从事各种工业和民用电缆及特种专业电缆的生产和销售。

这样一个小公司赢得了许多地铁公司的订单,如Xi地铁三号线、成都地铁和合肥地铁。

但是一封报告信揭露了它的问题。告密者实际上是公司内部人士。这封报告信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文章称其产品偷工减料,各项指标都不符合地铁建设标准。

权威机构鉴定的最新产品不合格

3月20日,Xi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电线电缆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副主任金群公布了地铁3号线电缆检验结果,五个样品均不合格。

Xi市常务副市长陆健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诺,在确保地铁安全运营的前提下,将更换所有不合格的电缆。同时,公司八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控制。

奥凯电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向公安部门反映,该报道与事实不符,损害了公司的商誉。然而,在3月21日的一段采访视频中,王志伟跪下承认奥凯公司以次充好,提供了不合格的电缆。根据他的供词,Xi地铁大约有20种电缆,总造价超过4000万元,其中约3000万元是不合格产品。

事实上,好的质量问题不是从今天开始的。Xi安质局近日发布通知称,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17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匿名举报,4次到地铁3号线现场进行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奥凯公司生产的6批电缆,其中3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产品,1批为伪造检查报告,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ok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犯罪

法学博士张律师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奥凯公司以次充好、以次充好的行为首先违反了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时,不得掺杂、掺假,不得将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好吧,有线电视公司的行为是典型的将不合格产品冒充为合格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价值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今天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Ook公司向地铁公司提供不合格的电缆,是基于地铁的公共交通特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以去年11月投入运营的Xi地铁3号线为例,每天运送34万多名乘客。

刘德良说,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规定,生产、销售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次充好。销售额在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涉嫌犯罪

如果构成犯罪,仅在Xi地铁公司的销售额就将达到30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的刑期可能达到上述条款中最严厉的一条。

当然,对于什么是刑事犯罪,一些学者持有不同的观点。据说“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应该详细分析。“是35号鞋冒充36号鞋,还是有缺陷的35号鞋冒充无瑕疵的35号鞋?需要查明”。

奥凯为什么中标也应该严格调查

好的,可以进入Xi和其他地方的地铁项目,所有的项目都通过竞标获得订单。此外,仅a股市场就有40多家有线电视公司,其中有更多没有上市。作为一个年轻的公司,为什么奥凯赢得了竞标?是否存在灰色交易和权力寻租?

据公开信息,Xi地铁办公室主任、Xi地铁公司总经理宋扬表示,2013年3月,Xi地铁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陕西招标有限公司为地铁三号线一期安装装修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2014年8月,MTRC委托陕西省招标有限公司投标xi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施工项目。

毕竟,奥凯成立于2012年11月,Xi地铁3号线的开工日期是2012年8月。它是专门为地铁3号线设计的吗?最初的原因是什么?

“现在公司只有8个人受到控制,整个招标过程也应该得到验证。”张说,举报信早已核实,有关部门也受到了处罚。为什么现在暴露了,谁在掩盖真相?

此外,有没有违规者可以帮助他们成功中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王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该板不应只受到生产商和销售商的打击。

他说生产商和销售商都有责任,相关的认证机构也有责任吗?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伪造的检验结果或者虚假证明文件,检验结果或者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真实,造成损失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和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涉嫌犯罪

好公司的证书太多了,需要仔细检查,是否有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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