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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3月22日电(记者马健)嘉兴市住房保障局3月21日发布了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并于3月22日零时起调整嘉兴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明确非本地居民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根据政策规定,嘉兴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的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的家庭,可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如借款人已于3月21日或之前签署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购房合同网上签约,则以原政策为准。如果在3月21日或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的网上签约,但已签署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能提供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或部分购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则原政策仍将执行。

此前,嘉兴市于2016年12月3日实施限购政策,暂停向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非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到目前为止,嘉兴是浙江省除杭州以外唯一一个启动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地级市。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浙江嘉兴楼市限贷:外地人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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