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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第八条规定:“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委托人,委托存管机构开展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业务,应符合《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在工商注册地的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网贷机构资金存管需备案前置 每日对账或丧失便捷性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宋芳表示,已明确规定了银行资金的存管、工商登记、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顺序。根据《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上拆借平台必须首先完成备案、工商注册和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这种顺序对行业来说有利也有弊。其优势在于,有了这一指导,平台就有了推进整改和合规工作的法律依据。

网贷机构资金存管需备案前置 每日对账或丧失便捷性

Betta Fish首席执行官郭鹏也表示,《指引》解决了长期困扰在线贷款平台的“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的问题。《指引》指出,网上贷款平台作为委托人,应遵守《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这也间接表明,网上借贷平台应首先完成注册并取得相应的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然后实施资金存管流程。

人人网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徐建文表示,根据《指引》的要求,提交和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是银行存管的前提条件。到目前为止,广东省已经出台了备案细则,其他地方的细则还需要时间等待。此外,申请什么样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还需要从相应的细则中进一步说明。

此外,解跃联合创始人王晓婷表示,《指引》还将担保人的相关资金纳入存管范围,明确存管机构在点对点贷款的资金存管专用账户下为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开立子账户,确保了贷款人与平台之间账户的独立性和平台合作机构之间资金的有效隔离。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经完成对接的平台和银行,如果不符合《指引》的要求,已经设定了6个月的整改期。

对此,新联网首席运营官陈志成直言不讳地表示,对于已经开展银行存管业务的平台和银行,只有6个月的整改期。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有点偏见。

陈志成表示,《指引》中关于平台整改的内容并不多,平台需要增加的主要任务是提交借款人信息和数据、相应的系统开发、信息披露、与存管机构的日常对账、组织客户资金的审计。虽然这些任务工作量很大,但理论上只要足够重视,投入成本足够,可以在规定的六个月整改时间内完成。

“如果有一个平台不能完全按照这些办法进行整改,我个人认为主要的问题不是能否满足平台方的业务规范和技术能力。关键问题是银行提供的系统和服务能否满足监管要求。因此,这又回到了选择存款银行的问题上。”陈志成说。

此外,对于“存管机构应履行对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专用账户资金的安全保管责任,不得外包或委托其他机构开立资金账户、处理交易信息、验证交易密码。”在该条款中,如果银行存管系统受到影响,一方面,银行需要重建存管系统的支付结构,另一方面,成本会大大增加,因此银行是否会得不偿失,考虑退出存管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准则》强调存管机构应在每日交易结束后与客户核对账户。陈志成认为,这样一来,就涉及到了两个问题,一是日常对账导致工作量急剧增加,二是p2p将只是一个在线渠道。

陈志成表示,所谓的“交易日结束”,作为一个公开的交易网站,一般没有“交易日结束”的概念。因此,考虑到银行对账需要人工参与和了解银行工作时间,“我个人认为p2p平台的交易时间可能与银行网点未来的交易时间相同,即从9点到5点和周末不营业。”因此,网上借贷平台可能会完全失去互联网金融的便利价值。

(编者:朱一民)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网贷机构资金存管需备案前置 每日对账或丧失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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