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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是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基础和保障。学校安全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16838所,教职工78万人,在校学生979万人,合计1057万人,超过全省总人口的六分之一。有许多学校和大量的老师和学生。学校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我省一直非常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然而,学校安全工作仍面临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我省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作用,将学校安全法规的制定纳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在制定过程中,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充分征求各省人大代表和省有关部门的意见,委托13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负责同志、基层组织和社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教育和法律领域的专家评估立法条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及时性。6月3日,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有利于填补地方立法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空白,对于依法治校,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该条例共分六章五十三条,重点是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立法调整的范围,细化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管理措施,为学校创造稳定安全的环境。

第一,设立专门章节,加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涉及不同的社会主体,涉及安全、消防、食品等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保障办学安全,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教师和学校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因此,该条例专门设立了一章,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政府的托底责任。首先,规定学校安全工作应实行政府责任、属地管理、社会协调和综合管理的工作机制。第二,规定政府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三是强调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整体协调、监督和指导;其他学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对公安机关、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保健、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做出具体规定。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系统防范、监管和处置的责任体系。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二、将校园及周边校园纳入学校安全立法调整范围

考虑到学校安全工作不仅包括学校安全,还包括学校周边安全、交通安全和学生课外活动安全,该条例将学校安全立法调整的范围扩大到校园及其周边,更符合立法的实际需要。首先,学校安全显然包括学校(包括校园及其周边地区)内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和教学秩序。二是强调政府应建立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协调机制;校园周围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和家庭应当配合学校共同维护校园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第三,规定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全面改善校园环境秩序的需要,在校园周围一定范围内划定安全区域,禁止建设影响学校安全的企业、设施和场所。四是明确公安机关要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日常巡逻防控体系;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规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主体,学校应对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该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校园安全管理措施,有效保障了学校师生的安全。首先,规定公立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私立学校的组织者或法定代表人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岗位人员应当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第二,学校要加强物理防御和技术防御建设,按照规定配备具有保安资格的保安人员和防御设备。第三,特殊教育学校的场所和设施应符合残疾学生的学习、康复和生活特点。第四,学生在校期间,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应经学校许可,并配合检查、登记和安全检查。第五,低年级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学生转学和交接制度;监护人或受委托人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看护服务。第六,学校在招聘教职工和外聘人员时,应当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核实其身份。第七,进一步完善学校交通、校车、学校食堂和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措施。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四,重视校园空燃气质量和安全

在传统意义上,校园安全涉及食品、交通、突发事件等。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学校建筑、设施和跑道的空气污染事件引起了各方的极大关注。条例规定,校园体育场馆、教室、宿舍等建(构)筑物交付使用前,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空气体中的甲醛、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检测,并在显著位置公布检测结果;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同时,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校园内的公共场所、建筑物、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安全检查。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V.加强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鉴于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管理的背景,做好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和处置工作,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保障学生健康,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又一重要内容。根据规定,卫生部门应实施学校公共卫生风险监测,完善传染病信息报告网络,加强对学校卫生保健、营养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指导。学校应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做好日常温度监测、通风消毒、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跟踪、免疫规划和管理工作;校园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按规定上报,并根据情况采取临时隔离、停课等措施。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六,建立学校欺凌、暴力预防和处理机制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学校欺凌和暴力事件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该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应建立和完善预防和处理学校欺凌和暴力的协调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控的预警、处理和干预后机制,采取措施保护和帮助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并开展相应的心理咨询。同时,加大对欺凌和暴力学生的处罚力度,规定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伤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在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中,会获得大量的个人信息,包括学生及其家长的信息。一旦缺乏标准化管理和安全保护,就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因此,维护信息和数据的安全也是维护学校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日常教学和管理中获得的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得非法提供或出售给他人。同时,建立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信息存储、调用和检索等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信息安全的特殊教育,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八、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学生成长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比以前更加明显和突出。《条例》把提高安全意识、预防能力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一是学校要配备心理健康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咨询服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第二,如果学生有心理异常,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在教育教学中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依法保护相关个人隐私。第三,学校应开设公共安全和生命安全教育课程;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开展相关的特殊教育。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九、妥善处理事故,依法治理“学校闹事”行为

学校安全事故是敏感的,所以正确处理它们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妥善处理事故,特别是加强事故应急处理,有利于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化解事故引发的矛盾。条例规定,一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学校所在的乡镇(街道)要建立与学校相联系的应急机制,加强对学校应急工作的指导。第二,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学校应该启动应急计划。第三,界定了六种“学校骚扰”行为,为处理“学校骚扰”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进一步规范事故纠纷的处理方式,规定学校安全事故引发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成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提供)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保障学校安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立法——解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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