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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月4日宣布,最近颁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超大型网络自然垄断电网行业的定价方法,这意味着我国电网企业监管进入了制度化监管的新阶段。

新华社记者安娜·安贞·盛钦

北京(cnfin . com/Xinhua 08 . com)-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宣布,最近颁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超大型网络自然垄断电网行业的定价方法,这意味着我国电网企业监管进入了制度化监管的新阶段。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电网行业逐渐形成了超网络垄断格局。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都已成为世界大型电网企业。虽然这有利于电力资源(Aiji、净值、信息)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但仍有必要加强监管,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新形势下加强特大型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价格监管的重大创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颁布,以及此前颁布的《输配电价格成本监督检查办法》,标志着国家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格监管框架体系。

从《办法》的内容来看,最大的亮点是将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格体系。根据允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办法》不仅明确规定了折旧费、运行维护费、有效资产、允许收益率等指标的核定原则和具体标准,还明确规定了不得纳入输配电价格定价范围的成本和资产。还规定了按电压等级和用户类别计算输配电价格的方法,并提出了妥善处理政策交叉补贴的初步设想。指出了我国输配电透明定价的发展方向。

我国电网企业步入制度化监管新阶段

中国的电价包括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其中,上网电价是发电企业向电网售电的价格,销售电价是电网企业向终端用户售电的价格,输配电价相当于电费,是输配电环节的价格。

在以2015年《电力改革九号文件》发布为标志的新一轮电力改革之前,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政府控制,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售电和购电差价盈利;但是,输配电价格没有单独核定,输配电成本很少披露,这使得监管困难。

在新一轮电力改革中,控制中间、放开两端被视为改革的基本框架。控制中间指的是传输和分配环节。由于其自然垄断性质,不适合市场定价,价格必须由政府定价和调控。

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格体系是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一步。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长林告诉媒体。这也是防止电网企业凭借垄断地位侵犯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权益的关键。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输配电价格改革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

一是合理核定地区电网和跨省跨地区电网的输电价格。2017年将启动东北、西北、华中、华东地区电网输配电价格审核;同时,合理制定或调整跨区、跨省线路的输电价格,促进西部地区跨省电力交易和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发展。

第二,指导地方政府核实地方电网和新配电网的配电价格。2017年,我们将参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办法,指导地方政府科学核定地方电网和新建配电网的配电价格。

第三,研究建立规范的监管体系。

第四,积极推进电力市场交易。

此外,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已实现全覆盖。第二批12个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格将于近期公布,其余14个省级电网的成本监审现场审核将于近期完成,并将转入输配电价格计算阶段,预计将于2017年第二季度向社会公布。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我国电网企业步入制度化监管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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