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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筑新一轮全方位开放和新的高地,上海于10月10日发布了《以百篇文章拓展开放》行动计划,围绕五大领域,即:以更大的开放度和合作度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能源水平,建设更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服务全国的进口枢纽港,营造法制化、便利化的国际商务环境。其中,32个与金融领域有关。

上海出台扩大开放100条 争取年内开通“沪伦通”

该行动计划提出更加积极地开放和合作,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能源水平。

首先,银行业的外资市场准入大大放宽。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资银行同时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同时申请人民币业务。鼓励在上海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和消费金融等银行和金融领域引进外资。

第二,放宽对证券业外资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的限制。支持外资在上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至少拥有一家证券公司。努力加快取消对证券机构持有外资股比例的限制。扩大合资经纪人的业务范围,允许他们从事经纪、咨询等业务。

第三,进一步开放保险业。支持外国投资者设立合资寿险公司,并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争取在3年内取消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第四,促进金融市场更高层次的开放。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交易所在上海设立上海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和“一带一路”交易所联合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研究推进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修订完善发行上市规则,允许更多创新企业在上海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扩大沪港通每日配额;力争在2018年开通“呼伦通”。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进一步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海外参与者,增加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际投资者数量,扩大熊猫债券规模。丰富市场化产品设计,完善托管、交易、清算和结算服务,以一流的基础设施吸引各类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在上海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上海出台扩大开放100条 争取年内开通“沪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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