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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昊编辑孙芳

7月5日,一名个人投资者起诉英利集团,英利集团控股股东(000635),要求英利集团做出相应赔偿,理由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相信违规操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此前,英利特集团曾因相关信息披露问题受到宁夏证监局的处罚。

根据记者的询问,这起诉讼的起因是两年前。自2016年4月起,英利集团计划转让英利全部股份(占51.25%)和英利煤炭工业100%的股权。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简称“天元锰业”)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被认定为英利特和英利特煤业的受让方。2017年2月22日和23日,上市公司披露了股权变更报告和要约收购报告的摘要,天元锰业计划推出全面要约收购。

英力特控股股东因虚假陈述遭索赔

就当时披露的信息而言,这笔交易似乎“一帆风顺”。然而,自那以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担忧信让更多细节浮出水面。

根据上市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2017年2月4日,天元锰业以沙坝台煤矿位于贺兰山保护区,规划调整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转让资产可能成为无效资产为由,要求调整英利特煤业股权和债权项目的转让价格。同年2月17日,英利特集团与天元锰业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担保方案履约担保协议》、《员工保障基金账户监管协议》,并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了上述支付调整方案、英利特煤业债权债务变动的确认原则、人员安置优化方案。此外,上述协定只有经主管当局批准后才能生效。但是,对于上述情况,英利在2017年2月22日和23日披露的股权变更报告和要约收购报告的摘要中并未提及。

英力特控股股东因虚假陈述遭索赔

由于在信息披露中隐瞒了重要信息,英利特集团在事件发生后受到了当地证监局的处罚。今年1月25日,英利特披露,宁夏证监局已采取措施,向股份受让方英利特集团、天元锰业、公司董事长宗伟海、公司董事尹玉荣发出了警示函。根据相关函件,自英利特集团与天元锰业于2017年2月17日签署《补充协议》以来,公司直到2017年5月17日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时才披露《补充协议》的签署过程及相关内容,未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英利特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让方,天元锰业作为受让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英力特控股股东因虚假陈述遭索赔

根据宁夏证监局的处罚决定公告,上述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上海严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向记者表示,英利特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应的披露信息存在重大遗漏,违反《证券法》,是虚假陈述。“我们已经按照要求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天后,法院将通知是否立案。目前一切进展顺利。”燕昨天下午告诉记者。

英力特控股股东因虚假陈述遭索赔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律师严指出,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经计算,本案索赔金额为370.23万元。

英力特控股股东因虚假陈述遭索赔

在以往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诉讼案件中,被告大多是上市公司,但这一次被告被锁定为控股股东,这对控股股东是一个警示。如果诉讼被受理,很可能会产生示范效应,因控股股东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英力特控股股东因虚假陈述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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