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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恊

上周,银监会对中小银行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抵御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加快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真正实现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

众所周知,健全的公司治理体系是金融机构形成自律、树立良好市场形象、赢得公众信心、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对现阶段的中小银行尤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中小银行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种金融风险的能力,是中小银行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在中小银行中,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数量众多,规模小,分布分散。由于历史原因和监管制度不完善,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一些机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规范、不谨慎,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有效性不足,高级管理层职责的偏差,监事会监管不力,战略规划不到位。

强化公司治理 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关注度低、透明度低,往往在股权结构和治理上存在很大缺陷——或者股权过于分散,关键股东缺位,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垄断,操纵董事会,形成关联交易。关于前一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所有者缺位”导致缺乏真正对股东负责的“个人化”股东,缺乏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和鼓励导致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效率低下,容易出现内部控制问题,导致治理失误和严重的道德风险;对于后者,股权管理存在缺陷,因此很难抑制大股东的控制。

强化公司治理 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不久前,记者采访了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的高管,并谈到了当年的重组情况。该人士承认,最初引入的私人股东为金融投资型,而最大股东以控制银行为目的,私下收购隐性持股,实际持股占40%。“董事会有11名成员,他的人占6”。大股东通过控制董事会,以相关贷款和股权质押的方式提取大量资金,给银行资产带来巨大风险。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强化公司治理 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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