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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乔雪峰)4月18日,民航总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在民航总局4月份例行记者会上介绍了航行监管专项监管会议的相关情况。他表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整改115项,占63%,正在推广67项。

据顾晓红介绍,2016年5月,为加快发展空通用航空产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这将在过去两年中,民航总局认真贯彻落实了《意见》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它已经召开了民航总局第二届和第一届第三届空民航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和部署。2017年,明确提出“发布与管理相结合,发布与分类管理并重”的航行监管新理念。航海发展呈现出新的氛围。

通航监管过严 民航局展开专项督查整改115项

顾晓红表示,从2017年10月开始,针对近年来航运界出现的“监管过严”的现象,民航总局组织了一次全系统的航行监管专项督查。目的是认真找出航海领域在监管体制、监管模式、监管行为等方面与促进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并推动解决。

从2017年10月下旬到11月,是现场检查阶段。民航总局13个部门组成了3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制度是否合理、执行是否得当、审批是否规范、执法是否得当”,并赴全国7个地区进行实地检查。实地视察持续了18天。期间,检查组约谈了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与25个监管部门和134家航运企业进行了讨论和交流,走访了部分地区/管理局,收集了660多份问卷,查阅了近100份执法案卷。经过梳理和总结,形成了包括182个问题在内的航海监督专项监督问题清单。其中,顶层设计77项,系统实施49项,行政审批26项,执法规范17项,其他事项13项。

通航监管过严 民航局展开专项督查整改115项

顾晓红说,从通航监管的角度来看,问题清单可以归纳为四个突出问题:一是通航监管过度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审批程序复杂,效率低下;第三,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第四,一些航运企业对规章制度了解不够。

形成问题清单后,民航总局开始专项监督和整改。自2017年12月以来,已进入整改阶段。局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主动落实政策,及时推进整改。有的召开内部专题会议,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有的在第一时间发布通知,明确政策要求,纠正违法监管行为;一些机构密切关注在线信息系统的发展,以便为行政对口单位在不同地方处理业务提供更多便利;有的积极组织下属单位对近期通航运行保障进行自查;有的在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提出了完善监管机制的新途径。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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