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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沈航报道,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分局近日发布了《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外汇市场业务三大领域提出了支持浙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具体外汇管理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第一,简化手续,放松管理,促进外汇收支。据了解,《实施细则》的重点是促进贸易便利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议A类企业不需要开立货物贸易收入待核销账户,简化经常项目结算和购汇付汇单据的审核,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据的审核条件等便利化措施,努力降低机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不断增加简单管理的力度,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

外汇管理支持浙江自贸区建设 相关举措聚焦四大方面

二是着力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据报道,《实施细则》以自由贸易区为切入点,将跨国公司集中经营管理外汇资金的准入条件降低到5000万美元。同时,允许境外机构的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提高境外企业在地区银行的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支持外汇金融创新,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规定》明确了自贸区内具备人民币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可以按照外汇管理规定为自贸区内相关业务提供人民币和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对于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即期结售汇交易的境外机构,在FTZ注册的银行可以为其办理人民币和外汇衍生品交易。同时,FTZ的金融租赁业务允许收取外币租金。

外汇管理支持浙江自贸区建设 相关举措聚焦四大方面

第四,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实施细则》规定了FTZ机构和个人的数据报送和文件保存要求,对FTZ外汇业务进行非现场统计监测,完善外汇收支预警指标体系,对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风险预警,并按照《外汇管理条例》进行检查和处罚。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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