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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湖北省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和宜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了“无理由线下退货”推介会。国茂超市、北山超市、亚斯超市、大润发超市、东方超市、麦德龙商场、沃尔玛超市等首批7家参与“无理由线下退货”承诺的企业代表,宣读了“无理由线下退货承诺书”7天,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为上述7家企业统一发布了“无理由线下退货”公示牌。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可以在宜昌的7家超市和168家连锁店享受“七天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

湖北宜昌168家尚超店回应说“没有理由七天线下退货”

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向承诺单位发布了“无理由七日内退货”的公示语。

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完善消费体系和机制,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创造安全、有保障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为帮助恢复工作和生产,提振消费者信心,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制定了《宜昌市网下商店不合理退货承诺指引(试行)》,并向宜昌市商店经营者发出倡议。该系统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约束”的原则,促进线下商店实现无理由退货承诺。经营者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商品的属性,确定店铺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期限(不少于7天,含7天)和退货条件(保持完好或不影响二次销售)。鼓励经营者做出更优惠的承诺,让消费者无理由退货。

湖北宜昌168家尚超店回应说“没有理由七天线下退货”

记者看到《宜昌市线下门店不正当退货承诺指引(试行)》共22条,明确了线下门店“不正当退货”的原则、范围和规则,以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经营者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应当公开展示“承诺无理由退货单位”的统一标识,并以张贴、悬挂、放置等方式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承诺内容、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及相关说明。

湖北宜昌168家尚超店回应说“没有理由七天线下退货”

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经营者及其业务人员应当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范围、退货期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

消费者无故退货的,应当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将购物发票或者其他购物凭证一并退还给经营者。属于经销类的消费者不合理退货的失效日期,从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的次日起计算;如果是自筹商品,从经营者开具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之日起计算。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完好无损,不影响经营者的二次销售。消费者退货时,应自行退货,包括配件、礼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和外包装。

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将建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布。在消费者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者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承诺单位不履行承诺或无故停业的将被撤销并公布。

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指出,服务是线下消费市场的软实力。相信通过全市实体运营商优质服务、开放承诺、诚信经营的实践,我们将通过“无理由线下退货”的渠道,共同推动宜昌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全面提升,营造更加温馨的消费环境。(记者吴)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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