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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com客户端-荆楚。本报讯(记者张诚通讯员周毅)5月16日,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部门获悉,该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湖北省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职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新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培训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将在企业工作的劳务人员、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培训管理和培训。

湖北省出台了在高风险行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

根据《办法》,高风险企业员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在职员工只有通过培训考试并获得培训证书后,才能安排继续工作。通过安全技能培训的在职员工、高危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4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高危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只有新员工通过培训考试并获得培训证书,企业才能安排他们的岗位。通过安全技能培训的新员工、高危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享受每人不超过14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高危企业每年应对班组长和拟任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组长和拟任组长已通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培训证书,企业方可安排其担任组长。班组长通过安全技能培训的,高风险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培训机构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条例》(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0号)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可根据新获得的特种作业证数量,享受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根据能通过评审的人数,每人不得超过职业培训补贴250元。申报享受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户籍在本省(或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居民或外来人员在本省企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安全培训机构,可参照前款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湖北省出台了在高风险行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

《办法》鼓励高风险企业在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大”装车作业、地下矿山作业、油气钻探作业、油气管道压力开启作业、金属冶炼气体作业等高风险技能操作岗位实行新的学徒制。,并实施“校企合作培训”。企业可根据《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和安全培训机构完成安全技能培训后,经当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核实,可以向人力和社会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急管理部门应对企业职业培训中心和安全培训机构提交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经社会部门批准后,同级财政部门向企业员工培训中心或安全培训机构拨付补贴资金。

《办法》强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和安全培训机构采取虚报学员人数、重复轮班、缩短培训时间等财政补贴方式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事和社会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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