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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通讯员雷

6月2日,蕲春县江段最后146艘渔船被拆除,这是今年全县全面禁止在我省长江流域捕鱼的“第一炮”。

根据国家要求,在2021年1月1日之前,长江流域被完全禁止捕捞。2017年,我省率先在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禁止捕鱼。到目前为止,宜昌、黄石、咸宁、洪湖等河段已经实施禁渔政策,长江干流荆州、黄冈、武汉段和汉江部分河段的渔船登陆也在加紧进行。

省农业厅渔政司负责人告诉《湖北日报》的所有媒体记者,他们将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抢回因疫情延误的时间,争取在7月份实现我省长江干流全面禁渔。汉江的一些部分相对复杂,应该在下半年解决。

突破困难:妥善安置渔民上岸

5月28日下午,洪湖渔民王翠娥从渔民安置点的扶贫车间出来:“今天,我赚了一百块钱。”

在洪湖市,在岸上渔民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了服装加工车间,为上岸帮助穷人的渔民提供了150个工作岗位。

2020年1月1日,长江流域的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被完全禁止捕鱼。保护区内的所有渔船都已被拆除,16000多名渔民已经上岸。今年,5000多艘船只和10000多名渔民在该省登陆。

鉴于我省渔民年龄大、技能单一、文化程度低的特点,我省已建了几十个扶贫车间。

5月中下旬以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地与我省开展了“6+1”劳动合作行动,帮助湖北人外出务工。黄冈、荆州、咸宁等地迅速行动,训练岸上渔民“出海”。众所周知,在疫情期间,全省成千上万需要工作的渔民外出工作,越来越多的渔民不断外出。

在洪湖市和其他地方,渔业管理部门计划设立一些公益性岗位,如生态渔民,使一些五六十岁最难改变生产的渔民从“渔民”变成“渔民”。

在监利、嘉鱼、阳信和松滋,一些渔民变成了养鱼户。

目前,13.9亿元的禁渔资金已经到位,用于渔民船舶回收、渔具销毁和捕捞许可证回购补偿。据了解,我省可能会增加一些禁止捕捞的资金。

省政府强调,应采取“一对一”的援助和保障措施,有效解决被捕渔民的生活问题。有必要让长江休养生息,保障渔民的基本生活。被捕后没有收入来源的专业渔民应得到过渡性保护;对符合条件且难以捕捞的渔民,应纳入城乡低保。对于那些特别困难的人,应实施临时生活援助;对于贫困渔民和容易重新陷入贫困的渔民,应包括准确的减贫和动态监测,以确保禁止捕鱼不会造成贫困。目前,所有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渔民都已参保。

长江湖北段加大了禁渔力度,力争在7月份实现全面禁渔

攻击焦点:加强银行后管理

为落实禁捕,省政府要求各地在禁捕后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坚持属地管理、条块分割、包干的原则,在长江、汉江干流实施禁捕后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新管理机制。

禁渔后,人们对水产品的消费需求可能导致非法捕捞的反弹。我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在打击非法捕捞的同时,与多家科研机构合作,抓住禁渔后的市场需求机遇,加快研究长江、汉江部分鱼种的人工养殖技术,并及时推广。目前,记者从我省许多科研机构了解到,这项工作进展顺利。鱿鱼、通榆等长江特产鱼类已经开始人工养殖,更多优质的长江鱼类将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

长江湖北段加大了禁渔力度,力争在7月份实现全面禁渔

全省各级农业和农村、公安、交通、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电毒爆炸”等违法行为,坚决清理和取缔“死网”和涉渔“三无”船舶。

全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夜间配备执法设备,打击长江非法捕捞。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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