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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龙同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议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计划和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计划的报告。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国务院将根据会议有关决议正式发布我省债务限额,预计将有所上调。为积极应对当前形势,全面推进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尽快充分发挥国债资金的服务保障作用,坚决完成防控疫情常态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任务, 会议决定,同意省人民政府在本次会议后国务院发布的2020年新政府债务限额内,根据法律规定,提前组织下一级人民政府债券发行和贷款,并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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