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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称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全市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群将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在集中检测期间,自愿支付核酸检测费用的人员的费用将由政府补贴50%。

通知全文如下

ⅹⅵ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指挥部通知

(第24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准确防控COVID-19肺炎疫情常态化的有关部署,切实落实“外防进口、内防反弹、严防出口”的防控策略,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宣布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如下:

一是按照“应检、愿检、能检”的原则,以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为重点,从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对全市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群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在集中检测期间,自愿支付核酸检测费用的人员的费用将由政府补贴50%。

二、3月25日以后,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八类人员分别由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现“应检”:

(1)所有疑似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发热病人的观察对象、集中或隔离在家的人员、新住院病人及其随行人员;②境外人员进入(返回)鄂州;③疫情期间留在武汉,随后启封鄂州人员,以及从疫情风险较高的其他地区来到鄂州的人员;(4)各类学校教职工、复学学生、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⑤恢复工作和生产的人员;⑥公共交通、大型商场、超市、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集贸市场、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⑦流行病期间参与社区COVID-19肺炎防治的一线人员;⑧养老院、精神病院、儿童福利机构和拘留场所等特殊场所的新来者。

湖北的另一个城市将进行集中核酸检测

其他人员由个人按照“愿意做全部检查,能够做全部检查”的原则进行登记,由当地组织进行检查。

三、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指导,扩大检测和筛查的覆盖面,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将新冠状病毒核酸的检测纳入职工体检范围。鼓励市场单位和个人根据复工、复产、复业、复学的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和筛查,以达到“愿意完成检查,能够完成检查”的目的。

四、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对“应检查、应检测”和自愿检测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认真做好核酸检测筛查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各检测机构必须如实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不得隐瞒、遗漏或拖延报告。

五、为保证疫情期间核酸检测的安全和秩序,必须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有检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预约、错时等方式提前与检测机构联系,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总部

2020年6月8日

资料来源:鄂州容媒体中心

编辑:刘伟

审核:唐小雨

微博:@湖北日报

制作人:湖北日报媒体中心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的另一个城市将进行集中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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