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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江中下游,长江干流南岸,黄石市阳信县东南部,属长江第一支流抚水河下游。2012年12月10日,省政府将净湖列入全省首批湖泊保护名录。

从2014年到2016年,养殖公司将磷肥投入承包的王虎湖进行养殖。根据阳信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11月编制的《王虎湖(大湖)总磷超标调查报告》,王虎湖总磷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过度养殖和大量施肥,周边集约化鱼塘也有一定的贡献价值。2018年1月21日,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涉及的水产养殖的施肥行为进行鉴定,认为王虎湖水样中总磷浓度明显超过基线水平,符合环境损害确认的基本要求。采用虚拟处理成本法计算出2014-2016年王虎湖水环境损害最小金额为194.6776万元。

2019年“十大创新法治案例”候选案例——王虎湿地水产养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黄石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养殖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线索,并指定阳信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执行公告程序后,公告期限届满后,无符合条件的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省检察院指定武汉铁路分局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11月19日,武汉海事法院在湖北省黄石市举行公开审理,当庭宣判:1。养殖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赔偿水环境损害费1946776元,用于净湖。湖泊水体的综合治理和修复;第二,养殖公司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向公众道歉,道歉的媒体、内容、版面和字体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如果上述义务没有履行,法院将选择媒体公布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育种公司承担。

2019年“十大创新法治案例”候选案例——王虎湿地水产养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第一个案例是实践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采取具体措施,让院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第三,武汉海事法院坚持公平正义,充分发挥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功能的生动写照。第四,它体现了注重预防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正义的理念和原则。整个审判过程是公开的,判决文件在网上公开,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资本审判的公信力。第五,在这种情况下,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探索建立协调保护、立体保护、区域保护和全方位保护体系,促进长江保护形成强大的协同效应。

2019年“十大创新法治案例”候选案例——王虎湿地水产养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此案也体现了保护与发展两大主题的协调,促进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地方政府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入选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2019年“十大创新法治案例”候选案例——王虎湿地水产养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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