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1字,读完约1分钟

最近,孝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被告徐牟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在孝昌县经济开发区须贺社区铁路工区庭院内开采河道采砂1299立方米用于施工。经鉴定,涉案金额为128,601元。

河沙是缓冲河流流量、涵养水源和保护堤坝的重要屏障。非法过度开采和无序开采导致河砂资源的流失,导致河床快速下降,加剧河水侵蚀,特别是洪水,对河岸造成巨大破坏,威胁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绿水青山是金山和银山。近年来,孝昌县大力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采砂行为。孝昌县检察院将始终围绕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不断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力度,保护一方水土,维护一方生态,守护青山绿水,为绿色孝昌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孝感市水政监察支队还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保护青山绿水。

法律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大价值的矿区和其他矿区开采,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产,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孝昌县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采砂案件

地址:http://www.jinchengblades.com/jzxw/2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