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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阿雷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6月初,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办公室关于2019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6件,其中63件经监管室审查后登记备案。其中,有9件省政府规章和8件其他规范性文件;有19件市政府规章和27件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到2020年初,这63起案件已经结案,并提出了审查和研究意见。其中,有2件规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和明显的适当性问题,正在由制定机关妥善处理,其余61件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合法性和明显的适当性。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提高备案审查能力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六项公民评议建议。其中,市政府规章工作室会同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联合审查研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纠正。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废止该条例,并按要求报送备案。对其余5起案件,监管室应及时移送主管部门依法研究处理。

根据全国人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9年,法规工作室还协助常委会组织和督促有关方面对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进一步全面清理执行情况。工作,及时修订和废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认为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和时代要求的,共修订和废止115件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提高备案审查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认为,备案审查制度对于完善制度和机制,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有案必审、审前准备、纠错”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及时修订省级备案审查条例,完善省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提高备案审查能力。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提高备案审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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