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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詹伟通讯员胡翠兰

今天上午,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费者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承诺在武汉线下商店无理由退货。会上透露,该省已有710家企业加入“无理由在网下商店退货七天”的行列。

没有理由回到线下来改善消费环境

“疫情爆发后,经济下行压力很大,消费者信心略有不足。”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蔡皋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为了刺激消费,应该积极解决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消费矛盾。自今年上半年以来,省消费者委员会通过动员举措,积极引导大型零售商场无理由退货。

截至今年6月,通过自愿申报,全省已逐步形成了大型零售商场“无理由退货”的主导作用,带动各行业实体店经营者实现“积极承诺、诚信经营”。

在吹风会上,参与“承诺活动”的有:苏宁特易购、沃尔玛、钟白仓库、招商局、工商所、家乐福、德昌等综合商店、海尔、美的、林奈、万家乐、美菱长虹、苏泊尔、久阳、科博、OPPO、小米、vivo、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等。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公开承诺:宜昌7家超市168家,潜江9家超市75家,咸宁8家,孝感17家,荆州洪湖6家,逐步发展成为县区。全省有710家“承诺在线下商店无理由退货七天”的企业。

自去年以来,钟白仓储公司为线下商店推出了为期七天的不合理退货和换货活动。钟白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黄仁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合理退货措施实施后,效果非常好,不仅降低了顾客投诉率和退货率,而且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高,收入持续增长。“这表明,只要消费环境出现,消费者就会‘敢于消费’和‘愿意消费’。”

湖北省710家尚超店承诺没有理由下线退货

同一天,全省有12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苏宁、钟白、沃尔玛等24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吹风会。

发布不合理的退货服务指南

在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陈发布了《湖北省线下商店不合理退货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网下商店购买日常所需商品,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但不说明原因。

根据《指引》,范围、返还程序、返还方式和条件、期限等。无故退货的商品数量由经营者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和商品属性自行确定。具体范围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经营者承诺无理由向消费者退货的期限不得少于七日。

目前,一些商家没有理由在10天或15天内退货。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完好无损,不影响经营者的二次销售。

这里,“完好无损”是指“货物能够保持其原始质量、功能和外观,并且货物本身、附件、商标、礼品(如果有的话)、保修卡、手册、发票(如果有的话)、外包装(如果有的话)是完整的。”

《指引》还明确指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收到礼品,他们应该将礼品与购买的商品一起退还,或者经营者应该按照礼品的价格支付价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戴在活动现场接受都市报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可以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改善消费环境的大方向;通过制度保障,可以提振消费者信心,最终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随后,省消费者委员会将建立“湖北线下商店无理由退货”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对参与承诺的实体店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督落实,增加消费者检查、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和落实承诺。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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