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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6月15日电(记者王荣海)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支持建筑业克服疫情影响,武汉市决定调整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通过武汉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武汉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将暂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今年,农民工工资保障将被暂停

根据通知,今年将暂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如果押金在延期期间已经支付,收款部门将立即退还。

(2)缓缴期满后享受缓缴政策的施工总承包商应在3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工资保证金。

在缓缴期间,严格遵守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单位享受减免措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取消其缓缴资格,并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

现金支付的工资保证金可以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担保代替

通知明确指出,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担保可以由银行金融机构的担保代替。

(一)现金支付的工资保证金允许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替代,担保应符合以下要求:

1.出具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担保人为工资存款企业,注明担保人的建设项目名称,受益人为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该担保的性质是不可撤销的,并且是即期支付的;

3.担保金额一般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工资保证金金额,允许两个担保机构为同一建设项目提供担保;

4.保证的有效期由保证人、受益人和担保机构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日期合理确定,不得早于约定的竣工验收日期后30天;

5.担保机构、担保人和受益人依法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一个保证金单位在本市同一行政区域(开发区、功能区)内建设有多个项目的,允许共同使用一个工资保证金,分别注明建设项目名称和保证金金额,保证金的有效期不早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约定的最迟竣工项目。

(2)申请担保替代工资担保的单位,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将《农民工工资担保银行保函》提交给领取工资担保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果满足更换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要求将同等担保金额的工资担保和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返还给担保人。如果保证金额未达到工资保证金额,不足部分暂不退还。

欠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的社会和社会部门可以要求担保机构提款

在担保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果被担保的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要求担保机构收回,用于垫付拖欠的工资。保函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担保人应提供与原保函相同担保范围和担保金额的新保函,原保函将立即失效。如果竣工验收不能在担保有效期内完成,或担保期满后农民工工资不能全部结清,担保人应提前30天更换新的担保或办理延期付款担保手续。

延期期限是一年!武汉暂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参考样本)等文件可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或咨询地区机构。监督电话:85767299。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延期期限是一年!武汉暂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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