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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1日电1月1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交强保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批准了中国保险领域协会报告的交强保险费率草案。 新的保险责任限额和汇率计划将从2月1日凌晨0点开始实施。

中国保监会官网全文发布了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关于中国保险领域协会调整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批准保险费率的

保险〔2008〕27号

中国保险领域协会:

你的协会“关于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案报告的请示”(保协发〔2008〕3号)收到了。 经过研究,批准如下。

同意你协会制定的《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草案》( 2008版)。

二、调整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方案自2008年2月1日凌晨0点起执行。 现在的保单可以通过注释的方法采用到2008年3月31日。

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方案实施后,截至2008年2月1日凌晨0点的保险期限未结束的保单下的汽车在2008年2月1日凌晨0点以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按照调整后的责任限额执行。 2008年2月1日凌晨0点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外,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

【财讯】交强险费率方案(2008版)公布 详细基础费率表

附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2008版)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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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讯】交强险费率方案(2008版)公布 详细基础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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