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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com客户-荆楚。本报讯(记者通讯员徐)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水平测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完善和创新了劳动保障合规信用评价体系,旨在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客观评价信用等级、加强评价结果应用、鼓励主动修复等方式,构建新型信用劳动保障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效率。

湖北建立“互联网+信用评估+信用监管”机制,构建劳动保障风险防控网络

首先是量化评分指标的标准。《办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定用人单位守法信用等级。信用评价评分指标包括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信用指标。评分指标基准分为80分,有附加项和子项。80分(含80分)为甲级,60分(含60分)为乙级,60分及以下为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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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立信用档案标准。《办法》明确了信用档案的标准格式、信息收集的渠道和要求、查询评估结果和处理异议的程序,重点解决了信息收集困难和信息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用人单位的守法信用档案和评分评分过程将通过劳动保障守法信用评级系统进行记录,以确保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用状况,切实维护用人单位的社会信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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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强化分类监管措施。本办法规定了分类监管和联合奖惩的具体办法。对于A级雇主,应优先考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优惠支持政策;优先推荐各类表彰和奖励活动;建筑企业可以减免农民工工资保障;对于C级雇主,将他们纳入主要监督目标,并增加抽查频率;限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优惠扶持政策的申请;不推荐各种表彰和奖励活动。符合条件的甲级用人单位被列入劳动保障和遵纪守法诚信“红榜”,并依法获得联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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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服务市场主体的发展。《办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的规则和方式,推动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纳入用人单位综合信用评估报告。建立“互联网+信用评级评估+信用监管”模式,以信息化为载体,实现劳动保障征信电子化,实现评估结果的动态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无运行”服务,提升行政服务能力,确保优化经营环境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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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办法》实施后,我们将把风险防控建设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始终坚持“早发现、先预防、小问题解决”的原则,充分利用“劳动保障信用评估”这一绣花针,编织一个密集的劳动保障风险防控网络,帮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建立“互联网+信用评估+信用监管”机制,构建劳动保障风险防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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