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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胡)6月17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病防治指挥部召开第111次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疫情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振兴和加快转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端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相连,另一端与工业、城市和公民相连。它们是保证供应和稳定价格、消除贫困和振兴工业的重要支持力量。由于疫情的影响,龙头农业企业面临许多困难。为加快疫情后农业龙头企业的振兴,经省政府同意,于5月14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了《若干办法》。

4月20日以来,领导干部走访了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省、市、县三级的领导干部都弯下腰来,充当“服务员”和“店主”,传递政策,解决问题,增强信心,稳定期望,帮助企业生存、发展。

这种流行病催生了新的商业形式。支持龙头农业企业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企业网络化、智能化生产、数字化产品转型升级,搭建网络销售平台。组织龙头农业企业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深度对接,支持龙头农业企业开办自营网店,继续开展各种直播网络直播活动,力争农产品年网上销售同比增长20%以上。

疫情发生后,湖北出台了具体措施,帮助农业企业振兴和加快转型

围绕水稻、生猪、食用油、小麦、淡水鱼、小龙虾、蔬菜、茶叶、柑橘、食用菌、中草药、鸡鸭蛋制品等12个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强县、农业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产业平台。支持各地在限额内申请债券资金,用于建设现代农业“三园”基础设施项目。每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均在4亿元左右,五年累计不少于20亿元。

疫情发生后,湖北出台了具体措施,帮助农业企业振兴和加快转型

在要素保护方面,省级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农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县乡两级安排不少于10%的指标,保证农村工业发展用地。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用电优惠政策。

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我省将实施防疫专项再融资、再贴现再融资专项额度等政策,将更多龙头农业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对于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农业龙头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财政部门应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少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而不应该盲目地抽、压或切断贷款。

讲述湖北防疫的故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湖北农产品,消除疫情对我省农产品的影响。前期,在中央指导小组、国家相关部委、各级媒体、电子商务平台等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全方位、多渠道推进优质农产品在湖北的销售,茶叶、香菇、柑橘销售形势较前几年有所好转。下一步,全省将利用央视“品牌强县工程”捐赠湖北农产品广告资源,继续在央视等媒体上宣传“中国荆楚风味、湖北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的模式提升我省龙头农业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疫情发生后,湖北出台了具体措施,帮助农业企业振兴和加快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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