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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CSI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作为中小股东出席了山东金泰(600385)2016年度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现场提出了问题和建议。山东金泰没有正视自身的问题,而是公开表示中小股东行使质询和建议权,干扰了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对此,投资服务中心将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服中心:山东金泰应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服务中心表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扩股试点方案》的规定,对法律法规做出明确要求,但上市公司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涉嫌侵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它将继续关注和展示行使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章程限制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利

投资服务中心发现,在《公司章程》第48条、第53条、第82条中,山东金泰对个人或集体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权利、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连续90天以上个人或集体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规定了270天的持股期限,不合理地限制了股东的权利。违反《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第五十三条、第八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第十四条,侵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无效。

投服中心:山东金泰应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股东非法减持侵犯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3月31日,山东金泰宣布,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迎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未提前披露减持方案,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导致非法减持。投资服务中心发现,在宣布非法减持后,山东金泰的股价出现了异常波动,从3月31日的每股18.81元降至目前的每股13元。非法减持影响了市场交易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最近,证监会和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的新规定。投资服务中心建议公司尽快实施新规定,并督促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新规定,以免将来因非法减持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导致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服中心:山东金泰应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于股东非法减持问题,相关人员当场表示,股东非法减持是事后宣布的,没有问题。

持续质疑指的是公司合规治理

在股东大会上,投资中心发现在会议和投票程序中存在许多违规行为。例如,董事长未经审议和讨论就组织股东投票;五名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未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未说明相关人员在会议初期未出席股东大会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28条,两名独立董事未出席股东大会述职;在股东大会的会场,公司在没有股东大会推荐的情况下,委派了两名股东代表现场计票和监督投票。据投资服务中心称,年度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一年中最重要的会议。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每位独立董事应向股东大会汇报上一年度的工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股东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督表决。

投服中心:山东金泰应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山东金泰2016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均有突出项目,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总部经营困难,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未按时支付,纳税义务未按规定履行。投资服务中心建议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纠正不符合公司治理的行为,以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对于投资服务中心提出的上述问题和建议,公司董事长、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拒绝回答,并表示投资服务中心依法行使的质询和建议权干扰了会议的正常召开。据投资服务中心称,山东金泰的许多问题违反了《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勤勉尽责,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服务中心将继续关注相关问题的进展,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投服中心:山东金泰应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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