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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推动纪检监察机构注重监督和纪律责任追究

“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的职责不明确,关系松散。推进纪检机关“三个转变”的要求不到位,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个支柱”的要求不到位,政府纪检委没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纪委书记陈超英在最近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上指出了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问题。

中央国家机关推进机关纪检组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据了解,今年3月至4月,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专项调查和专项检查,并与部党组(党委)书记、驻部纪检组长、人事部负责同志和机关纪检干部进行了座谈,了解了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在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存在的问题。

这次工作推进会,是为了系统地梳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为推动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更好地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作用,提供一个具体的“药方”。会议指出,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解决职能定位不清、权责重叠、工作关系不理想、纪检监察能力和责任追究能力不足等问题,重点落实“两个责任”、“两个支柱”。

中央国家机关推进机关纪检组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党员干部较少的部门至少配备两名专职纪检干部

“解决当前纪检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核心是落实‘两个责任’。关键是要抓住‘牛鼻子’的主要责任。”会议指出,执政的政治责任的落实是全面的、具体的,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重要的体现。

加强纪检机构建设是配合纪检力量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通过调动、调整和适当配置的方式,完善机构设置,党员干部较少的部门至少要配备两名专职纪检干部;按照“考考分离”的要求,在纪委内部设置了办公室、纪检室等内部机构,使纪委有独立的办公室,专职纪检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下属单位有纪检机构和人员,从而构建了纪检组织体系,为纪检机构履行监督和纪检问责职责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中央国家机关推进机关纪检组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把握“干部提名检查”和“纪律”的两个“上向”

鉴于纪委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主观关切和制度约束,纪委认为,单纯增加人员力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从制度机制入手,着力推进“两个支柱”的落实,寻求改革动力。

最近,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门纪律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核办法(试行)》,纪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牢牢把握“干部提名和考核”与“纪律”两个“上面”,加强纪委领导,管理问题线索,统一人员力量。

会议指出,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纪律力量的相对集中,整合分散力量,握紧拳头,强化权威,制造震动,实现消除纪律干扰、加强纪律的目标,切实提高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问责能力。

交出500多条问题线索,加大核查力度

调查中还发现,目前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使用的“四表”不到位。不仅存在着第三和第四种形式使用不足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第一种形式实际使用较少和难以招募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纪委出台了《谈话、来信、询问暂行办法》,要求各部门也要建立制度规定,督促各级党组织要以早抓、小抓为主,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会议要求,各部门、各机关纪检委要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违纪案件的审理和立案工作,严格控制案件质量,坚持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中央国家机关推进机关纪检组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在推介会上,纪委移交了500多条通过“大启动”清理出来的问题线索,要求各部门纪检委迅速行动,加大核查力度;并分配一批线索给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传递压力和加强震动。同时,纪委将对纪委交办的线索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不按要求处理或处理不当的,追究责任。(记者姜琳)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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