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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丁江报道

4月21日下午4时30分,浙江省国有企业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接会在杭州举行,标志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省级国有企业强强合作正式拉开帷幕,标志着浙江省委书记夏保龙提出的“我们要努力,拧成一条绳,下好一盘棋”的重要指导精神, 并充分发挥全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努力”,真正开始实施。

从结果来看,对接会取得了丰硕成果:SASAC省与舟山市政府缔结了长期、全面、深入的新型战略伙伴关系,重点推进自贸区试点建设,依法规范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平竞争市场体系,深化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此外,共有22家省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与舟山市政府签署了正式合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在内的7家金融机构与舟山市政府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杭钢集团与舟山市“五水治理”投资基金项目;浙江旅游集团与舟山市共建海洋花园城市项目;舒朗湖铁矿石亚太配送中心项目;浙江港务集团舟山保税燃料油供应合作项目等。签约项目总投资约313.9亿元,已有5家金融机构落户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授信金额2100亿元。

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与省属国企实行全面对接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浙江省副省长梁黎明强调,该项目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主要支撑。省级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资产规模大、管理水平高、品牌效应突出、辐射带动力强的优势,积极参与自贸区试点建设,扎实推进承包工程,在自贸区试点平台上取得新的重大成就。舟山市应主动做好对接服务工作,并督促项目尽早落地投产。

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与省属国企实行全面对接

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舟山市委书记于东来感谢省级国有企业积极支持和参与舟山建设,热烈欢迎省级国有企业支持自贸区试点建设,参与新区开发开放,与舟山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高层次合作。舟山将竭诚为省级国有企业和各类投资行业的企业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服务。真诚希望更多的省级企业与舟山合作发展。

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与省属国企实行全面对接

据记者了解,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位于舟山群岛新区,由陆地和相关海洋锚地组成。实施范围为119.95平方公里,包括三个区域:舟山群岛78.98平方公里,舟山岛北15.62平方公里,舟山岛南25.35平方公里。

据报道,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发展成为中国东部重要的海上门户开放示范区、国际商品贸易自由化试验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经过三年有特色的改革探索,计划基本实现投资贸易便利化、高端产业集聚化、法制环境规范化、金融服务完善化、监管高效便捷化、辐射带动效应突出化。以石油为核心的商品全球配置能力将显著提升,自由贸易港区先导区将初步建成与国际接轨。自今年4月1日正式挂牌以来,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信息平台、标识等各种软硬件设施已全部投入使用。首批12家企业落户自贸试验区,“东北亚保税燃料油交易中心”和“浙江海港商品交易中心”已挂牌成立。保税燃料油和液化天然气产品已在中国(浙江)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正式上市交易,并制定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招商引资、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与省属国企实行全面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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