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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017年4月19日(张立军,何柳,)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省调查总队发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居民收入数据中了解到:根据家庭抽样调查,2017年第一季度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20元,增长666元,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87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1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8.0%。

2017年一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4%

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工资改革、扶贫和短板、经济发展新动力(爱心基金会、净值、信息)的出现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已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福建居民一季度收入增长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快0.4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快0.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快0.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城市高0.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8:1,比去年同期的2.7:1低0.02。

工资收入是增加居民收入的主要力量。从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分别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7.8%、60.3%和47.6%,是居民收入的最重要来源。(结束)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2017年一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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