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76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时报网络。3月30日,

3月29日,从承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4月1日起,承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承德新闻网消息。com 30日,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承德将根据分类调控和地方政策的总体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如果你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为60%;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同时,我市将暂停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兴隆县和滦平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承德4月1日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政策还将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认定标准,从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改为住房贷款认定,即如果借款人家庭已使用过一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被认定为第二套住房贷款。此外,有未偿还商品房贷款记录的家庭不再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承德4月1日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地址:http://www.jinchengblades.com/jzxw/14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