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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服务机构必须进行“好的坏的评论”

本报讯(记者周平英、刘)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十个务必,十个失误》,以弘扬“店主人”精神,要求全省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大力弘扬“店主人”服务企业群众的精神,做到“十个务必,十个不准确”。昨天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12次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具体措施。

限期纠正不良评论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海洋说,通过各种措施,我们应该努力使我省成为审批项目最少、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好、综合成本最低和企业收购意识最强的省份之一。

一方面,“十个务必不准确”必须“反应灵敏”:所有政府服务机构和平台必须开展“好的坏的评论”,并限期纠正和反馈坏的评论;要报告所有企业和人民的真实姓名的要求,我们必须落实第一责任和限期反馈,形成一个工作的闭环。

另一方面,要做到“无干扰”:所有与企业相关的会议和研究活动都必须严格执行集中审批管理。除了拜访服务企业或企业家履行社会职责外,同一企业被安排出席会议或去同一个月。企业研究不得超过一次;所有与企业有关的检查都必须实行库存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一户多检”的监督。

政府采购更加透明

中央和省级收费基金政策调整后,我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将及时修订,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将在“湖北省财政厅公共网”上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清单外无收费”。

省财政厅副厅长钟芝清也提到,在政府采购领域,为了实现公平竞争,确保各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我省对政府采购实行了负面清单管理,列出了60项政府采购禁止项目,并为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设立了“高压线”。

同时,促进政府采购意图的公开化。从2020年6月1日起,首先,省扶贫办和荆门市同级预算单位将开展采购意向公示试点。对于2021年起在省级实施的采购项目和2022年起在省级以下实施的采购项目,应按照要求充分披露采购意向。

政府应该为违背诺言负责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金永红说,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武汉市严格执行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表”制度,实行省规定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只保留中央批准的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收费清单。财政资金用于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以审计为条件向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支付款项,不得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对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付义务。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承诺机制,依法追究造成政府严重违约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拖欠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究。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必须引进十个,政府服务机构必须进行“好的坏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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