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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有报道称,姚建辉因散布和传播姚建辉的举报信,给陈家佳发了一封律师函。

根据《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开侮辱他人,或者伪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构成侮辱或者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原律师的信如下: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姚建辉针对举报信行为 已向陈谷嘉发送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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