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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1日电(记者谷阳)地方汽车改革涉及面广,涉及到基层职工的公务出行。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巩固公交改革成果的通知》,加强对地方公交改革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公交改革成果不断巩固。

通知明确细化了预留车辆的使用方法,提出了保障工作需要、促进工作开展的原则,以有效提高预留车辆的使用效率,适度扩大涉密应急等相关车辆的使用范围,有效保障公共汽车的公共标准和合理使用,特别是确保重要公务、基层调研、跨地区出差和紧急情况下公务出行车辆的使用。

根据基层实际情况,通知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多种方式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

一是支持地方政府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的总体比例。各县、乡在党政机关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提高统筹比例,重点抓好一些重点岗位和人员,确保好出行任务。

二是鼓励岗位审批补贴标准。县乡可以根据党政机关核定的交通补贴总额内实际承担的工作岗位,核定县乡基层人员的补贴标准。

第三,鼓励车辆在基层配备。在保证储蓄率的前提下,全省将协调现有预留车辆向基层县乡的分配和使用,并纳入平台管理。

对于县乡保护范围外和公共交通不便地区的公务出行,在制定管理措施、严格审批程序、限制费用标准、信息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允许按照距离和距离保障和解决交通费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各地的不同情况,汽车改革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支持各地及时解决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已采取措施的领域可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主编:杨淼)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国家发改委: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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