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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涉及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整个流通环节的17篇文章。其中,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禁止医院购买药品二次议价”的“禁令”的出台,这意味着药品降价已成为必然趋势,将造福人民。此外,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并启动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其中,总统鼓励探索的年薪制度禁止向部门和医务人员发放创收指标,并要求提高初级医生的工资水平,促进机构内外同工同酬。这也意味着医务人员的工资将会增加。

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大范围试点:鼓励院长年薪制

《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在医院内部分配工资时向科室和医务人员发放创收指标。这一规定与院长收入和医院收入分开,院长收入和医院收入由主管部门直接确定,由财政分配。这实际上是一套“组合拳击”,最终目标是将医院、医生和院长从医院创收中解放出来。

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终于启动了试点。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上海等11个试点省(市)应选择3个城市,西藏以外的其他省份应选择1个公立医院。

《意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明确探索了以院长为主的主要负责人的年薪制,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工资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确定。

此外,《意见》明确将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额与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联系起来。

在内部薪酬分配方面,《意见》特别强调严禁向部门和医务人员发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的个人薪酬不应与药品、卫生材料、检验和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绩效”的分配体现了“知识、技术、劳动、管理”等要素的价值,要求提高基层医生的工资水平,促进机构内外同工同酬。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许多地方公立医院的院长和院长,发现受访者对改革有不同的理解。根据受访者的反馈,记者了解到各地推进改革的客观条件大不相同。

《意见》的发表,意味着政策层面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又近了一步。然而,在深水区公立医院全面改革的复杂背景下,很难预测改革在各个地方会遇到什么情况。

院长的年薪制度有许多挑战

“院长的年薪制肯定不错,这可以大大提高院长的积极性。”山西省临汾市蓟县人民医院院长吕建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科级干部,他目前的年薪在8万到9万元之间。

在吕建军看来,院长的年薪制度必须是一种“反向扣除法”,即设定一个薪酬支付封顶线,并根据院长在年薪指标考核体系下的表现来确定其每年可以获得的实际薪酬。

包括柳州市职工医院副院长陈在内的许多院长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医院院长年薪制在国外是一种普遍做法。

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蒋鹏程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镇江市很早就实行了院长年薪制。”江苏省于2015年启动全省综合医疗改革,是中国首批四个综合医疗改革试点省份之一。

在蒋鹏程看来,院长的年薪制是一根“指挥棒”,它通过经济收入引导院长按照考核制度的要求来管理医院。

蒋鹏程认为,在国家明确规定公立医院必须坚持“公益性”的背景下,院长的工资不应再像过去那样主要由医院的收入决定。根据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院长的职责是在维护医院公益性的前提下,实现公平,提高医院运行效率,保证医疗质量。总裁的年薪制度应该最终导致上述目标的实现。

但现实是,在该地区相当一部分地区,院长的工资与医院的收入密切相关。

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除了医疗安全和质量等技术规范方面的硬性要求外,他的工资还受到门诊、住院和手术量的影响。

中国南方某三级城市的一家甲等医院的院长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该医院的一位副院长已被调到该市另一家同级甲等医院,收入与以前相比大幅下降。

把院长的工资和医院的收入分开是不容易的。

以全国第二批综合医疗改革试点省份陕西省典型城市宝鸡市为例,该市早在2004年就开始了公立医院的薪酬制度改革,经过多次政策调整,该市部分重点科室主任的年薪已经超过30万元。

然而,宝鸡市卫生局局长宁建国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去年讨论过的院长年薪制目前陷入困境有两个原因:

首先,宝鸡的薪酬改革起步较早,包括院长在内的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普遍较高。面对新的改革方案,宝鸡的任务是“调整”而不是“升级”。宁建国说:“实行年薪制后,院长和员工的收入可能会低于目前的水平。”

其次,宝鸡医疗资源丰富,拥有大量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医疗机构。“也是三甲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医院院长的年薪应该不一样吧?为什么这个院长的年薪是30万,而那个院长只有10万?”宁建国为院长年薪制的建立感到头疼。

蒋鹏程认为,年薪的确定是一个技术问题。构成院长年薪的指标应根据医院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务状况、工作量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综合确定。

那么不同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特殊的发展需要来确定自己的年薪制吗?例如,公立医院药品分离是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吗?

蒋鹏程表示,由上述指标构成的年薪制决策体系应该是相对稳定和普遍的,各个因素的权重应该合理分配,医院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在一定阶段不应该过分强调。

严禁发布创收指标

《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在医院内部分配工资时向科室和医务人员发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的个人工资不应与药品、卫生材料、检验和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这一规定与院长收入和医院收入分开,由主管部门直接确定,并在财务上进行分配。这实际上是一套“组合拳击”,最终目标是让医院、医生和院长们从医院创收中解脱出来。

然而,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仍然要回到公立医院的改革上来,调整医疗服务的价格。只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位,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理顺,医生技术和服务的价值得到真正体现,医院、医生和院长才能更加重视医疗和医院管理本身。

根据吕建军的说法,这项改革的目的之一是“让富裕的医院能够花钱”,允许医院在扣除医疗服务收入中的成本并按照规定提取资金后,将钱花在“改善每个人的治疗”上。

吕建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在理想情况下,医院收支平衡的40%应该被视为“总费用”。如果“换鸟笼”成功,就意味着收入保持不变,而医药消费品的支出将大大减少,收支平衡将增加,40%的“含金量”将大不相同。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大范围试点:鼓励院长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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