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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忠本刊记者

在没有商业保险的车辆坠毁后,被保险车辆被发现合谋制造事故现场,几辆有商业保险的车辆被反复指挥和执行,并经常被欺骗和赔偿...无论欺诈者有多“神高”,在青岛保监局、青岛市公安厅、保险反欺诈中心和相关保险公司的密切配合下,保险反欺诈始终“一尺高”,各种伎俩一一暴露。

案例一:2016年9月,青岛保险反欺诈中心审查并受理了一起保险欺诈嫌疑案件。经初步判断,是一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专业团伙所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移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此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动员精兵强将,展开调查。事故中先后走访了当地群众,并对各路段进行了现场监控,最终破获了一起有预谋碰撞、重复索赔、故意事故的团伙保险诈骗案。经调查发现,青岛市李沧区公民王某某、刘某某、张某某利用自己的便利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自2015年以来相互勾结,利用青岛市李沧区一条偏僻路段实施了50多起疯狂犯罪,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30多万元。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于2016年11月8日依法对保险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刘某某、张某某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青岛保险业反欺诈“道高一丈”

案例二:2016年3月17日1时36分,当事人唐某报告称,他在前往平度市某乡镇时与对面车辆相撞,造成三辆车损坏。损失估计为5万元,这是目标车辆的全部责任。在将目标车的损失部分与三辆车的损失部分进行比较后,发现损失情况与双方所描述的情况大不相同。青岛保险业反欺诈中心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并在走访事故现场、收集路边监测获得确切证据后,询问了相关人员。面对确凿的证据,报案人唐承认这起事故是一起假案:三辆车未投保汽车损坏险,司机酒后脱险。为了减少损失,经过串通,双方在事故发生后将车开到事故现场。随后,唐撤销了先前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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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3:2016年5月26日17: 00,当事人陆某报案称,他开车到平度市明信路时,与对面的三辆车发生事故,导致三辆车拐进沟里,车损5.6万余元。根据事故现场照片和复检,发现事故现场路面没有刹车痕迹,说明三辆车和目标车辆没有采取刹车措施。经过报警方的调查,找回了目标车和三辆车的监控录像,发现两者之间有很大的时间差。经向有关人员详细询问,当事人最终承认,三辆车的司机李酒后驾车脱险,并因未投保车损险,与朋友朱一起驾驶三辆车投保的卡车到事故发生地,并“放置事故现场”,然后报案。

青岛保险业反欺诈“道高一丈”

以上三起保险诈骗案,只是青岛保险反诈骗中心工作中的“短篇小说”和“毛毛雨”。据了解,自2015年7月青岛保监局和青岛市公安局联合成立青岛保险业反欺诈中心以来,截至2016年12月底,该中心共收到424份涉嫌数据,涉案金额1694万元。其中,公安经济侦查部门共立案19起重大保险诈骗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捣毁6个保险诈骗专业犯罪团伙。据全市财产保险公司不完全统计,汽车保险理赔损失达5300多万元。

青岛保险业反欺诈“道高一丈”

在重点打击方面,青岛保监局组织青岛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和青岛市公安局经济调查支队相互配合,建立了全市打击保险欺诈统一指挥系统。调查手段越来越细致,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由于精确的用力和沉重的打击,保险欺诈者的生活越来越糟糕,许多认为自己犯罪的“老手”逐渐感到自己遇到了“顽固不化”。由此产生的冲击释放了金融和保险市场的“正能量”——一些幸运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放弃了保险欺诈,并开始“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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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青岛保险行业反欺诈中心自成立以来,打破了原有各保险机构分散报告、统一登记、审查和移交案件线索的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反欺诈手段,依托车险信息平台和反欺诈信息系统,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首先,通过整合行业资源,筛选可疑线索,比较数据,并对其进行系列分析,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交由公安机关调查;二是公安经济调查派专人到保险行业反欺诈中心办公室,指导保险公司逐一补充证据,提高案件的规范性和移送效率;三是出台举报奖励和公开举报制度,畅通保险欺诈举报渠道,扩大线索收集范围,构建社会监督机制;四是成立行业反欺诈专家委员会,定期讨论疑难案件,组织经验交流,必要时协助公安部门联合查处案件。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青岛保险业反欺诈“道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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