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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宝树刘新光报道,2015年底,湖南省8个县(市)被纳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试点,3个县(市)被纳入全国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试点启动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各项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机制,引导11个试点县(市)积极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湖南: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首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要求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成立“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组,同时指示11个试点县(市)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试点工作组。代表要求省政府发布《关于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郑翔办发〔2016〕21号),明确了试点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指导11个试点县(市)和相关金融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扭转任务持续时间,确保试点项目有序推进。省联社、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等法人实体根据湖南省实际,制定了“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湖南: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同时,本行认真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两权”信贷产品和服务。在拓展信用增级手段方面,我们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流通交易平台等机构的合作,共同分担信用风险。如汉寿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与土楼网、担保公司合作,创新推出“银行+担保+土楼网”模式。沅陵县农村商业银行探索了“农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公司”、“农地经营权抵押+乡镇联合担保”等信贷模式。在提高贷款效率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完善贷款审批流程,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发放,申请、调查、评估同步进行,最早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为原来时间的一半。在优化贷款要素方面,引导金融机构适当倾斜“两权”抵押信贷产品的贷款期限和额度。例如,省协会明确表示,“两权”抵押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年,最高抵押贷款利率可达60%。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规定,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最高额可达5000万元,期限为5年。

湖南: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通过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联动,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和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全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项目基本配套设施建设,并对全省11个试点县(市)的担保机构、收储机构和流通平台各补贴20万元,为“两权”试点项目提供了及时的雨水和助推器。通过建立“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会同省发改委、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金融办成立了现场监督小组,对11个试点县(市)逐一进行了调查监督,及时摸清了底数,发现了问题,落实了责任,并将监督结果向全省进行了汇报,有效地促进了试点县(市)提高了思想认识,加快了工作进度。

湖南: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各部门、试点县(市)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湖南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业土地抵押贷款余额3.4亿元,同比增长60.5%,其中8个试点县(市)贷款余额占全省的72.9%。全省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余额46.2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三个试点县(市)贷款余额占全省的42.5%。四个试点县(汉寿县、新田县、桃江县、双峰县)已基本完成确权工作。在两个试点县(岳阳县和耒阳市),确认率超过70%。11个试点县(市)建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或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配备了专业人员、场地和资金。四是风险补偿机制逐步完善,试点工作安全网建立。11个试点县(市)已落实“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其中新田县、汉寿县、慈利县一期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分别达到600万元、500万元和400万元。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南: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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