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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截至2016年底,山西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700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16.1万平方米;消化期为10.1个月,比去年年底缩短了3.6个月。商品房库存与消化期实现了“双下降”。

新华社记者魏伟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16年底,山西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约为1700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16.1万平方米;消化期为10.1个月,比去年年底缩短了3.6个月。商品房库存和消化期均有所下降。

2016年,山西省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快房地产存量,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包括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化进程;严格执行支持住房消费的财税政策;进一步放宽定居条件,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定居;进一步加大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力度;开放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供求渠道等措施。

据了解,2017年山西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消化周期将保持在10个月左右,实用面积消化周期将控制在18个月以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表示,2017年,山西要打通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之间的渠道,积极推进棚改后货币化安置。实用面积消化率在36个月以上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80%,实用面积消化率在18-36个月之间的市县,不低于60%,其他市县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陕西安投资公司的融资优势,充分利用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解决棚改的资金问题,通过政府购买住房和搭建改造对象购买平台的方式,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快存量化解。

2016年山西商品房库存量和消化周期实现“双下降”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栋梁表示,对于存量较大的市县,应采取措施为农民购房提供补贴,并扩大农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为进城务工人员购房提供支持。对于存量较大的商业和写字楼,有必要改变用途,开发新的房地产,如旅游和养老。同时,要研究出台房屋租赁政策和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向房屋租赁企业转型,实行先租后买的政策,加快培育房屋租赁市场,逐步完善房屋租买并举制度。(结束)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2016年山西商品房库存量和消化周期实现“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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