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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被告涉嫌编造转口贸易背景,使用伪造、变造的转口贸易单证等资料向银行购汇,赚取境内外人民币汇率差额,非法获利。近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骗购外汇案举行了庭审。

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从2015年11月至今,包括李某某在内的五名被告人共诈骗外汇交易28笔,总金额2.12亿美元,非法获利1370万元。

根据起诉书,2015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告人郑某某、郑某某事先合谋,被告人郑某某等人提供资金。被告李某某提供了一家购汇公司,捏造了转口贸易背景。被告郑某利用伪造、变造的转口贸易单证等资料从银行购汇,利用人民币在中国购买美元并转移至境外,在境外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赚取境内外人民币汇率差额,获取非法利润。

涉嫌虚构、伪造背景 五被告人骗购外汇超2亿美元

关于被告购买伪造的海运提单一事,被告黄谋谋明知该伪造提单是非法的,仍应被告李的要求向其提供了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的正本海运提单,并收取了受理费。

被告李某在取得上述提单后,指示被告郑利用其控制的金焕华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东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等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境内外公司作为转口贸易的中介、供应商和采购商,制作虚假的转口贸易合同、形式发票等资料,以支付转口贸易货款的名义向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提出申请。

付汇成功后,被告郑利用其控制的供应商公司的银行账户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然后通过虚拟贸易背景将人民币汇入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等在华公司的银行账户,作为再次申请购汇的资金。

根据起诉书,五名被告人明知是用于骗购外汇,却以巨额资金骗购国家外汇或提供人民币资金,均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应以骗购外汇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上海检察院称,自2016年以来,上海检察院已处理了63起刑事案件,涉及64人,涉及FTZ改革,如跨境贸易欺诈和逃汇。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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