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15字,读完约1分钟

王文琦:

经调查核实,您于2014年7月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时,工作单位为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注册单位为大连大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

2017年3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你部发出《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意见的通知》(建私售证字[2017]15号),你部于2017年3月2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或答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79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37号)第29条的规定,我部决定取消你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抄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建市行撤字[2017]15号

地址:http://www.jinchengblades.com/jzxw/10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