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33字,读完约2分钟

5月2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决定在城关、七里河、安宁限购区实行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不同情况,个人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30%”或“不低于40%”。这项政策将从5月1日起实施。如果之前已经进入中央系统,但尚未发布,仍将按原政策执行。

兰州公积金在限购区购买首套房个贷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首套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通知》要求,如果受薪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将从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30%;如果您在兰州市非限制区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仍将按照不低于20%的政策执行。

兰州已经有一套户籍家庭住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限购区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将从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40%;兰州户籍和非兰州户籍的有偿劳动者家庭已经有了一套住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非限制区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付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执行。

第一套和第二套的识别方法执行原始标准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认定仍按照《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兰[2017]10号)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心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认定是基于中心信息系统中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全部贷款记录。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央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或有贷款记录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视为一套房或二套房;如果申请人及其配偶因前次贷款购买的房产转让而实际无房或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在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供本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无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的查询证明,中心将相应执行一套或两套贷款政策。以直系亲属为共同申请人的未婚、离婚或丧偶的单身工人,只调查主要借款人的住房情况。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兰州公积金在限购区购买首套房个贷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地址:http://www.jinchengblades.com/jzxw/10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