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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牛福莲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通威集团董事长刘汉元作为第20次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老成员”,连续第八年向大会提交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建议。在今年的两次会议上,在他的四个提议中,有三个是基于鼓励清洁能源生产,关键词是减轻负担。

建议1:取消电价构成中的“基本电费”和“基金及附加费”

刘汉元指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加快,现行的电力体制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现行的两部制电价体制暴露出许多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迫切需要改革。

主要问题在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开始对大规模工业用电实行两部制电价制度,并已纳入《供电业务规则》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该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电费(基本电价),它反映了用电的固定成本。用户申请变压器安装容量时,需要每月向电网支付是否用电,计算方法为容量计算和需求计算;第二是可变电价,即供电成本中的可变成本,它与用电量直接相关。

新能源发展需要减负

同样,在当年国家不发达时期,电网企业为了扩大财政积累,支持各种公共设施和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发展,从电费中收取各种“基金和附加费”,包括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中央直属水库移民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地方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在特定时期,征收这些“基金和附加费”对促进国内公用事业的发展和弥补财政不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能源发展需要减负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全国电力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种背景下,“基本电费”仍然长期征收,特别是“基金及附加费”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有些已经过时,还在继续征收。可以说,在当前中国经济低迷的背景下,“基本电费”和日益膨胀的政府“基金和附加费”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负担,甚至影响了投资决策。

新能源发展需要减负

针对上述问题,刘汉元委员建议:一是尽快取消“基本电费”和“基金及附加费”;二是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第三,降低电网企业的非市场经济职能。

建议二: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加快实施光伏补贴

刘汉元表示,目前光伏产业的财政补贴问题,经过多年积累,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样严重的现实问题。

目前,中国光伏产业已从十多年前的“两头在外”,迅速发展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爱吉、净值、信息)。中国已经连续两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光伏发电安装国。

“但是,它是一个具有全球竞争优势(Aiji、净值、信息)的蓬勃发展的产业,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关系中国当前和未来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由于政府连续多年拖欠补贴,其负担难以承受。”刘汉元表示,国家政策下财政补贴的拖欠对中国光伏产业的正常支付产生了很大影响。他认为,一方面,政府应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基本支付规则;另一方面,应尽可能简化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分配程序。

新能源发展需要减负

建议3:降低光伏产业的税费

“对于目前企业税负过重的问题,我相信各界都没有争议。”刘汉元表示,不仅许多传统制造企业税费过高,而且许多新兴产业也在苦苦挣扎,光伏新能源产业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他介绍说,目前,中国的光伏产业从多晶硅等上游原材料,到硅片、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一系列组件和主要配件的中游生产,再到下游光伏发电,都是全面征税的。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及其附加、17%的增值税以及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如果再考虑社会保障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

在融资方面,光伏企业一次性投资金额大、投资成本高、回收期长,融资困难,不仅难以获得信贷额度,而且空额度空间小。根据光伏项目数据的平均计算,实际缴纳的电力增值税平均为运营维护成本的1.8倍,电力增值税平均为净利润的30%。光伏企业获得贷款后,不仅要支付更高的银行利息,而且资本成本中6%的增值税无法扣除,17%的增值税将作为利息全额征收,这在成本中占很大比例,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此外,新能源补贴的资金缺口已达600亿元,前期项目的补贴收入占电价总收入的50%以上,且长期被拖延,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压力,这确实是错误的。

新能源发展需要减负

对此,刘汉元呼吁:一是要清理和改革不合理的税收制度;二是大力减免光伏产业的各项税费。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新能源发展需要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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