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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20年湖北省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在宜昌现场直播。这是防止非法集资的第八个宣传月。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保留钱袋,保护幸福家庭”。宣传教育内容侧重于防范非法集资、P2P点对点借贷、非法金融活动等。,突出预防利用疫情,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等。,提高人们对金融法治和金融风险的认识。

2020年,湖北启动了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月,以预防和解决非法集资问题

识别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

首先,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向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应具备四个特征:非法性、开放性、诱导性和社会性。

违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以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宣传:通过媒体、宣传会议、传单、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宣传;

诱导型: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偿还本金和利息或支付回报。

社会性:从公众那里吸收资金,也就是从社会中未指明的对象那里。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回报

违法者经常以高利率回报为诱饵,编造“天上掉馅饼”、“在家致富”和“一夜致富”的神话,并通过承诺巨额利润,诱使投资者心甘情愿地给他们钱,以获得高回报。

2.伪造物品

大多数不法分子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的旗号,开展商业项目,从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到高科技发展、旅游项目开发、矿产开发、集资建房、健康和福利、股票投资、消费者回扣、售后租回等。他们打着签订合同的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固定收益,骗取公众投资。

3.使用网络

离线投资实体店,在线搭建P2P投资平台;通过收取入场费、会费和其他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销等筹集资金。,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4.虚假宣传

违法者经常在宣传上花很多钱,雇佣名人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等。,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势头。

5.利用家庭来欺骗

违法分子经常利用他们的亲戚、朋友和老乡来吸引公众参与高回报的投资。一些参与金字塔计划的人,在金字塔计划的精神洗脑或个人胁迫下,毫不犹豫地利用他们的家庭关系和地理关系来争取亲戚、同学或邻居加入他们。

三,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它主要包括四类: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和生态环保投资为名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名义非法集资的。

3.通过索要股份和支付股息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卡、座位卡、优惠卡和消费卡非法集资。

5.通过商品销售和回租、回购和转让、会员发展、商户联盟和“快速积分法”进行非法集资。

6.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建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店”、“电子百货店”、投资委托经营、回购到期等。

7.平分财产、不动产和其他资产,并通过出售处置其股份的权利非法筹集资金。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非法集资。

9.“电子黄金投资”形式的非法集资。

第四,非法集资的危害

一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的社会保障问题,甚至导致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

第二,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将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破产和失去家人;

第三,非法集资是非法的,参与者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法律制裁。

五、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措施

1.不要被高利率的诱饵所诱惑。高回报的宣传需要冷静分析。想象一下,一个企业需要多高的利润率来支持超过24%的回报率。

2.风险与回报成正比。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如果有人推出高回报、低风险的产品,背后往往会有骗局。

3.没有崇拜或迷信。一些公司在宣传和广告上花费巨额资金,用富有的神话愚弄大众;甚至花了很多钱邀请明星们聊天和吹牛。

4.不要冒险。有些人知道这是非法集资,但他们贪图高额利润,认为自己可以及时抽身。他们应该知道非法集资是非法的,一旦发生什么,代价将是巨大的。

5.不要盲从。有些人参与非法集资,因为他们是由亲戚朋友推荐的,或者是在看到他们的亲戚朋友获得高额利息后盲目加入的。

6.掌握必要的财务知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我们可以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关注企业的经营范围,看是否具备融资资质。此外,非法筹资往往依赖于金字塔计划,这一点应该得到确认。

六.有关注意事项

1.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必须获得许可

俗称金融许可证,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相关机构从事特定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只有经许可才能开展的金融业务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金融租赁、公共资金、第三方支付等。资产管理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必须获得许可,并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如果居民有金融需求,他们应该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特许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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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造成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他单位。募集资金的偿还应当按照清理后的剩余资金和募集参与人的比例统一进行。被人民法院执行后,募捐人仍不能偿还募捐款项的,应当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公众参与非法集资,他们的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所遭受的损失将不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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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疫情、复工、复产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骗局1:网上购物欺诈

在疫情期间,犯罪分子利用人们对防疫产品的迫切需求进行网上购物诈骗,其中大部分是通过销售口罩进行诈骗。相反,他们被骗了。

骗局2:网上贷款欺诈

在疫情期间,一些人担心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的偿还。在这一点上,骗子利用这个机会进行贷款诈骗。网上贷款诈骗有几种方式:首先,诈骗者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发布贷款信息,并以提供“无担保贷款”、“低息贷款”和“无息贷款”为诱饵进一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其次,一旦急需资金的企业家和个人上钩,在下载“XXX贷款平台”或根据提示添加QQ后,他们通过支付一定时间的费用、存款和利息来骗钱。警方提醒说,如果需要贷款,应该在国家的正规金融机构(如银行)办理。不要贪图方便和微薄的利润,从未知的贷款平台处理贷款。这些平台通常不能“在雪中帮忙”,但会“使事情变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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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局3:使用在线课堂欺诈

在疫情期间,学校延期上课,“停课不停课”。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以教师身份潜入QQ群,以“在线教学费用”为由进行欺诈,或者通过短信窃取个人信息。如果学生和家长收到付款通知或提供个人信息,应主动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通知的真实性。在交费之前,你应该通过电话联系学校和老师进一步确认,不要向陌生人的账户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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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房地产公司的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武汉某房地产公司、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近年来武汉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案件。涉案人员26人,涉案单位1个,未回收资金24亿元,涉及投资者1.2万余人。2011年以来,武汉某房地产公司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通过包机返利和到期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款。李等人设计基金产品,成立投资管理公司,作为非法集资的平台。李等人还设计、开发、运营P2P平台,成立互联网财务管理中心,将债权转让主体虚拟化,通过门店和互联网推广,承诺给投资者固定回报,非法吸收公款。江汉区法院于2018年9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李等26人没有上诉,但只有武汉一家房地产公司提起上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作出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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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世炎、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蔡是十堰市张湾区一家医药公司的负责人。2013年至2016年,蔡和他的医药公司经理展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办理产权证、拓展业务为由,向社会公示了投资理财项目,并承诺月息1.5%-2%。在这四年中,他们吸引了150多人投资,吸收了6000多万元。后来,由于公司管理不善,蔡的资金链断了,导致3500多万元的资金无法偿还。2017年2月,张湾警方成功侦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根据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蔡某、詹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追回非法所得,返还被害人。这家制药公司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罚款20万元。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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